1、指揮中心於(5)日宣布「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並自即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相關事項如下:
(1)請疫苗接種假不支薪
(2)適用對象:公部門員工均可申請
(3)給假區間: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
(4)給假證明: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無須就診或其他證明
(5)權益保障: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影響考績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2、除前開疫苗接種假外,同仁亦得以自己的假(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3、學校教師申請該假別者,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由學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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