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重申各校落實防制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工作,檢送「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11月11日府教體字第1090407398號函轉教育部109年11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48681A號函辦理。 |
二、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03年9月11日訂定公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復於106年修正二版在案),教育部據於104年編定符合學校屬性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示範文件,並公開置於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提供學校遵循及下載使用。 |
三、 | 請依上開指引及計畫範本訂定相關規範及計畫,並落實執行,以維護學校及相關工作者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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