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彰化縣政府 函 府教社字第1090362760號
主旨:主旨:有鑑於近期高齡者騎乘機車事故案件居高不下,為強化高齡者交通安全宣導,請貴校運用既有宣傳管道持續宣導,宣導 期程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內容:
(一)滿75歲以上高齡者依規定換領駕照,儘量不要騎乘車輛。
(二)車輛行駛轉彎或變換車道提前打方向燈,應擺頭或看後照鏡確認有無來車。
(三)儘量二段式左轉較安全。
(四)轉彎請駛入最內及最外車道,再進行轉彎,轉彎時請留意後方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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