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培英國民小學109學年度代課教師甄選 (一次公告,分階段辦理)
壹、報名資格:
一、消極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持有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登記證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且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45年8月1日以後出生)。
(二)無「教師法」第13條(同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情形之得解聘、不續聘或停聘) 之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積極資格:與項目專長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聘用(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留意本校公告)
(一)第一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本土語言(閩南語)持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之合格證書(中高級以上)。
(二)第二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未具國小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四)第四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五)第五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六)第六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貳、報名、甄選日期及錄取:依各階段報名時間辦理甄選。 報名日期:(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
1.第一階段報名: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一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7月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2.第二階段報名:109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7月2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三階段報名。
3.第三階段報名:109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三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7月3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四階段報名。
4.第四階段報名:109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四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7月13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五階段報名。
5.第五階段報名:109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五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7月3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六階段報名。
6.第六階段報名:109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六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培英國民小學教務處(和美鎮彰新路五段310號 電話: 04-7552430-102)
(三)採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或委託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所需繳驗證件,請詳閱簡章第貮點第三項報名資格及報名表),證件不齊或未攜帶正本者(審正本收影本)不予受理。
(四)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妥資料、貼上二吋相片,於報名時連同甄選報名表上應附之證件資料一併繳交。
參、本次甄選相關資料將做為教師甄選報名及提供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訓政策之用。
昨天: | |
本月: | |
總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