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幼兒園108學年度第2學期特教助理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4月30日府教特字第1090148269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工作時數:一週20小時,聘用期限自109年5至7月(108學年度第2期結業式止)
四、工作薪資: 依勞動部發布之時數標準每小時158元整
五、工作內容:於班級陪讀特教生,協助生活自理
六、應附表件:
(一)報名表。
(二)身分證(影本)。(證件正本驗迄發還)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證件正本驗迄發還)
(四) 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付)。
七、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及報名表送至本校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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