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暨縮短 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 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幼兒園或 家長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 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學童相當者。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113年2月21日(星期三)至113年2月22日 (星期四),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 時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
(二)報名地點:親至本縣特殊教育中心4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 報名,或將申請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本縣特殊教育中心4 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收(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詳細資訊請詳閱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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