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112年退休意願調查作業,請於本(111)年6月20日(星期一)前至「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進行報送,並檢送退休調查表及退休檢核表(免備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編列112年公務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各機關學校查填彙整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附件1);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管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除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外,將俟112年度末財源狀況整體研辦。 |
二、 | 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本案填報對象為擬於112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務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第19條第1項等規定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依「公務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附件2)查填確認申退人員係否符合申退資格,併同申退名單彙簽,經各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再予報送。 |
(二) | 請於旨揭期限至「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報送112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務人員名單(操作步驟如附件3)。 |
(三) | 上開查填之退休調查表及退休檢核表,請紙本核章並掃描後,併同電子檔回傳人事處給與科信箱(compensation1041106@gmail.com),郵件主旨為「112年公務人員退休調查-機關名稱」,俾勾稽試算系統報送資料;無申退者免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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